找到与 “存量土地” 相关的结果 27 条 · 知识库共收录 4,934 条
知识库搜索结果(需开通规划学社-知识星球) 仅正文
…见。 七、实施保障:建立全过程更新机制 规划建立“市级统筹、区级主导、街道落实”的三级联动机制,以及“专项规划—片区策划—项目实施方案”三级实施体系。 在政策和资金方面,完善存量土地盘活、用途转换、分类审批及多元投融资机制,建立项目全生命周期资金平衡制度。在技术方面,依托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建设城市更新数字化平台,推动BIM、GIS等技术应用,并建立…
…。建立城市更新项目库,实现项目滚动储备、动态调整、有序落地。 (2)完善土地利用政策 鼓励用地功能兼容与土地混合利用,建立用地兼容、混合用地正负面清单和管控要求。支持既有建筑和存量土地用途合理转换,利用存量房产和土地资源发展国家、省、市支持的生产性和生活性服务业。优化供地方式,灵活运用弹性年期出让、长期租赁、先租后让、带方案出让等供地模式。积极化解历史遗…
…统筹、投建运一体”模式,建立全省统一城市更新项目库。构建政府引导、市场运作、权利人合理出资的资金共担机制,统筹财政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城市更新基金、REITs等多元融资渠道。落实存量土地五年过渡期政策,创新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等多元供地模式。建立房屋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制度,推广南昌“房屋综合保险+动态监测”试点经验。推广城市更新“合伙人”机制,培育本土专业化…
…目的实际实施障碍,建立更具弹性的规划、土地和审批制度。 政策强化了城市更新专项规划、详细规划和项目实施方案之间的衔接,推动规划管理从静态控制向动态维护转变。通过零星用地整体供应、存量土地短期利用、临时用途转换和土地功能兼容,提高了存量空间利用效率。 同时,文件将联合审查、消防审验、危旧小区自主更新和配套用房确权纳入政策体系,进一步打通城市更新项目从规划到…
…新立法,完善投融资、规划、用地、招投标和运营政策。规划提出评估优化拟更新区域详细规划,制定土地混合开发和空间复合利用正面清单,探索社区微更新项目规划许可豁免制度。 用地方面,支持存量土地和建构筑物临时利用,推动土地用途和建筑功能依法合理转换。资金方面,统筹中央资金、地方专项债券、财政投入和市场化金融工具,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公司债券、中期票据,并鼓励产权…
#城市更新# #政策性金融资金# 近日,为破解存量土地盘活资金筹措难题,充分挖潜释放存量土地资源价值,四川省自然资源厅联合国开行四川省分行印发《关于运用政策性金融资金支持存量土地盘活利用工作的通知》,以政银协同、金融赋能创新存量土地盘活融资路径,全力推动存量土地盘活利用提质增效。 一是聚焦重点领域,明确政策支持范围。 紧扣城乡存量建设用地盘活核心任务,明…
…用价款。兼容用途原则上不得分割登记和分割转让,确需分割转让或销售的,应依法依规办理改变用途手续并补交地价款。 三、健全存量资源转换利用机制 5.完善产业用地过渡期政策。 利用存量土地、房产资源等发展国家和海南省支持的产业、行业,可享受5年内不改变用地主体和规划条件的过渡期支持政策。使用过渡期政策的项目,由市县城市更新主管部门组织资规、行业主管部门认定并…
…分用于研发、中试、产业孵化等。符合清单的兼容改造无需调整规划、不增收土地有偿使用价款,兼容用途原则上不得分割登记与转让。 三、存量资源转换机制完善 5.产业用地5年过渡期。利用存量土地、房产发展国家及本省支持产业的,可享受5年内不改变用地主体和规划条件的过渡期政策;过渡期自核发施工许可(或规划许可)之日起算,期满可按新用途以租赁或协议出让方式办理用地手续…
…划条件、办理许可。允许商服、工业、仓储类存量建筑整体或局部临时转换为公共服务、零售商业等功能,5年有效期内无需办理规划调整与许可,不改变不动产证载用途。落实产业用地过渡期政策,利用存量土地、建筑发展国家支持产业的,过渡期原则上不超过5年,新建配套设施可延长至6年,期间按原用途使用土地、无需补缴出让金,到期符合要求可办理正式用途变更。 三、推动土地复合高效利…
…筑规模可不受规划容积率指标制约;对保留不可移动文物和历史建筑、无偿移交公共服务设施等公益性贡献,可按相应建筑面积予以补足。 二、加强土地要素保障(牵头单位:省自然资源厅) 围绕存量土地盘活利用推出4项政策,降低城市更新用地成本: 支持依法依规运用划拨、出让、租赁等方式供地,可实施带方案供地。 "边角地""夹心地""插花地"等不具备单独建设条件的零星土…
第 2 / 3 页,每页 10 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