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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功能区# 主体功能区规划是通过确定每个区县行政单元在全国和省区等不同空间尺度中开发和保护的主体功能定位,对未来国土空间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整治格局的总体蓝图的设计、规划。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各省的主体功能区规划的规划期限都是到2020年。除此之外,很多城市编制了市级《主体功能区实施规划》,推进主体功能区规划的落实。在国土空间规划全面编制之际,之前编制的主体功能区规划有什么用?他们可以用在国土空间规划的那个部分? 主体功能区划是具有规划属性的区划方案,即充分考虑了承载潜力、地域功能适宜性的未来走向、国土空间格局未来演变的影响。对国土空间规划来说,主体功能区划图不是国土空间现状分布格局图,而是基础评价结果、发展战略格局和长期主体功能定位的图。也就是说,之前编制的主体功能区规划的图纸,以及各市的主体功能区实施规划图纸,可以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中的规划评估的基础评价结果、发展战略格局和长期主体功能定位提供依据和参考。 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樊杰在《地域功能-结构的空间组织途径——对国土空间规划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的讨论》一文中,提出主体功能区划与国土空间规划的关系为:主体功能区划和国土空间按规划的关系,是以基础数据库、功能谱系、基础评价、功能区划等一系列工作为支撑,通过“三区三线”划分、开发强度和三类空间比例关系等关键参数的衔接,实现到国土空间总体布局、重大工程落地、空间管治、实施评估、动态调整等过渡,形成了功能区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