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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占补平衡# 今天为大家推荐的是国家层面关于“耕地占补平衡”的重要政策,包括: 1、冻结非农业建设项目占用耕地规定(国家土地管理局、国家计划委员会令第6号 ) 冻结期间,依照本规定可以批准占用耕地的非农业建设项目用地报批时,除按照现行的建设用地审批规定提供必需的文件、资料和图件外,还应当提供下列文件、资料和图件:(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有关资料;(二)地籍图或者土地利用现状图及土地变更调查资料;(三)耕地占补平衡措施有关资料;(四)其他有关材料。 2、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加强占补平衡补充耕地质量建设与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09〕168号 ) 土地整理复垦开发是占补平衡补充耕地的主要途径。各地要依据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有关管理规定和技术标准,规范项目设计,按照项目工程建设标准和农业生产设施配套要求,切实实施好补充耕地项目,达到符合农业生产条件的基本要求,构建补充耕地质量建设的基础平台。 严格把好关口,搞好占补平衡补充耕地的验收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部门、农业部门要进一步完善本行政区域内占补平衡补充耕地质量评价的相关规范,为开展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工作提供基础依据。 3、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落实发展新理念加快农业现代化实现全面小康目标的若干意见 落实和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坚决防止占多补少、占优补劣、占水田补旱地,严禁毁林开垦。 探索将通过土地整治增加的耕地作为占补平衡补充耕地的指标,按照谁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