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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计算# 近日,重庆容积率计算规则近日公开征求意见。2026年9月发布的《重庆市建设项目容积率计算规则(公开征求意见稿)》共11条,并附层高计容表,对9类通用不计容情形、6类建筑层高,以及架空、阳台、飘窗、设备平台等作出具体规定。
规则适用于重庆市详细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范围内各类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乡村建设项目可参照执行。容积率仍按“计容建筑面积÷建设用地面积”计算。原则上地上建筑计容,地下建筑不计容;半地下建筑中的车库、设备用房、车库独立储藏间、入户大堂、消防控制室、垃圾转运站、物管用房等附属用房不计容。
一、9类建筑面积明确不纳入容积率
通用规则集中列出了9类不计容情形:
公共服务设施——无偿移交的社区用房、卫生服务、养老、幼儿园等设施,以及免费开放公厕。
公共通行空间——连接轨道站、人行天桥、跨江大桥的通道及跨街空中连廊公共区域。
交通设施上盖——公共交通、公用设施功能空间及配套通道、楼梯、转换层等。
城市更新附属设施——因安全、环保、无障碍要求增设的楼梯、电梯、公共走廊、停车库等。
历史建筑——原址保留的文保单位、非工业厂房类历史建筑。
地上集中停车库——不大于应配建停车位20%的集中停车库,以及超标准增配部分。
受限项目停车库——因文保、防洪、交通及公用设施导致地下停车不足,转至地上配置的不足部分。
公共附属空间——风雨连廊、公共电梯、楼梯、景观亭、车棚、门卫房、雨篷、独立烟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