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EVIEW / 部分内容
#国有建设用地# #1.5级开发# 近日,徐州市形成《徐州市主城区国有建设用地1.5级开发利用操作指引(征求意见稿)》,拟将部分暂未进入近期供地计划的政府储备土地,通过租赁或带年限划拨方式交由市场主体开发利用。文件建立了项目入库、短期图则、供地登记、续期收回等完整程序,为远期规划实施前的土地使用提供了一套过渡性方案。 一、“1.5级开发”解决的是开发时序错配 文件所称1.5级开发,适用于基础设施完备、未纳入近期供地计划、具有短期利用需求的政府储备国有建设用地。土地在永久性开发前先行利用,开发条件成熟后收回,再按远期规划实施。 这里的“1.5级”对应土地开发阶段,文件另行将项目容积率上限设为1.5。其主要对象是已经完成储备和基础设施配套,却因供地时序、市场条件或片区开发计划暂时闲置的土地。 对于规划实施而言,这套机制为远期用途与近期需求之间增加了一个过渡阶段,使土地在等待正式开发期间具备合法、可管理的使用渠道。 二、原有详细规划不变,另编短期图则 项目首先由市土地储备中心会同属地政府等部门摸排,形成项目清单,再由市资规局、市财政局确定年度项目库。市资规局结合项目清单和招商意向,在原有详细规划不变的基础上,补充编制详细规划短期图则,报市政府研究同意。 短期图则是整个程序中的关键环节。它不改动地块的远期规划用途,主要解决过渡期项目依据什么规划条件建设、怎样与城市风貌和周边近期建设协调的问题。 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