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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效用地再开发# 近日,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常州市低效用地再开发系列工作指引(征求意见稿)》,围绕低效用地再开发全流程出台5项专项指引,构建“模式路径-规划管理-土地供应-地价计收-权益置换”的完整政策框架,推动土地利用从增量依赖向存量挖潜转变。本系列指引适用于常州市域内已备案入库或列入年度实施计划的低效用地,涵盖国有、集体两类权属,包含旧居住、旧厂矿、旧村庄等多种存量用地类型。
一、再开发模式路径:4大类11小类,多元主体协同实施
指引划定收回储备、转让置换、改造提升、综合整治4大类共11小类再开发模式,建立政府、集体经济组织、原使用权人、市场主体共同参与的多元实施体系。
收回储备包含土地收回与土地储备,明确有偿、无偿收回的适用情形,支持储备用地临时利用与带建筑收储供应。转让置换涵盖建设用地转让与置换,其中用途变更为新产业新业态的项目,分割转让建筑面积不超过再开发后总建筑面积的30%。改造提升覆盖产业、居住、商服、公服四类低效用地:“工改工”项目配套设施用地占比上限提至15%、建筑面积占比上限提至30%;工业用地兼容功能建筑面积不超过地上总面积的30%,提容增建部分不再增收土地价款。综合整治可通过复垦腾退形成增减挂钩指标,支持城镇开发边界等量增补。
二、混合利用规划:三类混合方式,简化实施审批流程
指引明确用地混合、用途兼容、土地用途转换三种混合利用方式,以清单化管控优化规划管理效率。
规划编制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