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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效用地再开发# 2026年6月22日,江西省南城县发布《南城县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2026-2028年)草案》。 一、规划概述 为落实国家及江西省关于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的相关政策要求,南城县编制本专项规划。规划范围覆盖南城县全部城镇开发边界,总面积4059.51公顷;规划基期年为2025年,实施期限为2026-2028年。 规划核心目标是通过低效用地再开发,增加城镇建设用地有效供给,提升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同时推动经济结构调整,优化城镇土地利用结构与空间布局。 二、城镇低效用地基本情况 (一)分类认定标准 结合抚州市及江西省试点经验,南城县明确三类低效用地认定标准: 低效工业用地:包括超期2年未竣工、未达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竣工后1年未投产或连续停产1年以上、亩均税收不达标、园区内供而未建且非闲置土地等情形。 低效居住用地:包括纳入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计划、不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用途、未达闲置标准的存量住宅用地(城中村、棚户区等)。 低效商服用地:包括不符合规划用途、空置/设施落后/存在安全隐患、超期2年未竣工、竣工后1年未营业或入驻率低于30%、停业1年以上等情形。 (二)总体规模与结构 经调查评估,规划期内拟再开发城镇低效用地共16宗,总面积62.1763公顷,全部为存量建设用地。其中: 低效工业用地6宗,面积35.2970公顷,占比56.77%; 低效居住用地6宗,面积1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