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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则式# #规划管理规定# 今日分享两份近期“通则式”规划技术管理规定文本,分别是:《文昌市乡村地区“通则式”规划技术管理规定》、《重庆市南岸区乡村地区“通则式”规划管理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
两份文件都围绕村庄规划未覆盖地区如何落实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如何为乡村建设规划许可提供依据展开,但在成果形式和管理深度上有所不同。文昌侧重市域统一管控规则及图件表达,南岸则形成了较完整的“通则+许可管理表+负面清单+地块图则”实施体系,可作为不同类型地区开展相关工作的参考。
一、通则解决的主要是乡村规划管理覆盖问题
文昌将“通则式”规划明确为乡村地区单元层级详细规划,可直接用于国土空间管控、农房报建、项目审批和执法监管。适用范围为城镇开发边界以外全部乡村地区,包括行政村、自然村和农垦垦区中心居民点;已经批复入库的村庄规划与通则不一致时,仍以已批复村庄规划为准。规划期限为2026—2035年。
南岸区的表述稍有不同。“通则”作为南岸区国土空间分区规划的细化,与村庄规划共同实现乡村地区规划管理全覆盖,经审批后可作为开发保护、用途管制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依据。其主要适用于城镇开发边界外无需编制村庄规划,或者现有村庄规划经评估不再适用的地区;仍需编制村庄规划或原村庄规划继续适用的,仍按村庄规划管理。
因此,这类“通则”并不是简单替代村庄规划,而是在不需要逐村编制详细村庄规划的地区,建立一套能够直接进入建设管理环节的统一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