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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性详细规划# #实施细则# 2026年7月6日,珠海市自然资源局印发《珠海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实施细则(修订)》,文件经市人民政府同意,自2026年8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9年8月14日。 本次修订以营造高品质城市空间、构建房地产新模式、支持存量提质增效、壮大实体经济为目标,适配国土空间治理现代化转型要求,规范全市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控规”)全周期管理。细则适用于珠海市范围(不含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覆盖控规编制、审批、实施、修改、监督全环节。 总则明确,依法批准的控规是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开展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实施用途管制、核发建设项目规划许可的法定依据。市、区两级人民政府(管委会)需将控规编制、修改、评估等全流程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搭建信息管理平台,建立动态监测评估预警与实施监管机制,各级主体同步强化实施监督。 一、控规编制:单元管控为基础,衔接总规融合城市设计 控规由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区人民政府(管委会)组织编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编制工作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为基础,科学划定详细规划编制单元并以其为基本单位推进,重点衔接总规确定的单元公共服务设施、人口总量、建设用地规模、建筑规模等核心管控内容。 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划定的重点地区,控规编制需同步开展城市设计,将城市设计核心要求落实至控规指标体系,形成城市设计附加图则。 二、控规审批:六环节闭环管理,公众参与贯穿法定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