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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上空际线# 对城市天际线的控制又有新的表述,湖南省发布《城市上空际线管控若干规定》,包括了:天际线、山际线、城际线。 “本规定所称城市上空际线,包括城市与天空交汇的轮廓线即天际线、自然山体与周边建(构)筑物构成的轮廓线即山际线 、城市建(构)筑物与周边环境构成的轮廓线即城际线。”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编制总体城市设计专项规划,应当深化城市风貌特色设计,明确城市高度分区、山水轴线、视线通廊等控制要求,分区分类提出建筑体量、建筑高度、建筑退让的设计原则,构建城景相融、显山露水、错落有致、疏密适当的空间格局。 编制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应当将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总体城市设计专项规划中确定的城市上空际线管控要求,落实到地块建筑高度、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等控制指标中。涉及重点管控区域的,应当同步开展详细城市设计,并将其内容和要求纳入国土空间详细规划。 详细介绍如下:什么是“城市上空际线”,湖南省发布《湖南省城市上空际线管控若干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