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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报告# #规范标准# 新增pdf:《土地利用现状分类》(2017版)。 该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用以代替2007年版本的《土地利用现状分类标准》。该标准由国土资源部提出,全国国土资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于2017年11月1号起正式实施。 与2007年的版本相比,该标准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1、范围增加了“审批、供应、整治、执法”等内容; 2、删去了“规范性引用文件”一章; 3、总则中增加了“生态文明建设”、“保证不重不漏,不设复合用途”等内容; 4、二级类数量变更为73个,二级类改用两位阿拉伯数字编码; 5、完善了“耕地”、“林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特殊用地”、“交通运输用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等一级类的含义; 6、完善了“水浇地”、“灌木林地”、“天然牧草地”、“其他草地”、“商务金融用地”、“其他商服用地”、“工业用地”、“采矿用地”“仓储用地”“城镇住宅用地”“公园与绿地”“监教场所用地”“风景名胜设施用地”“公路用地”农村道路”机场用地”港口码头用地”“河流水面”“水库水面”沟渠”“沼泽地”“空闲地”“设施农用地”“田坎”等二级类的含义; 7、原“公共设施用地”名称调整为“公用设施用地”; 8、将原“有林地”细分为“乔木林地”“竹林地”“红树林地”和“森林沼泽”;将原“批发零售用地”细分为“零售商业用地”和“批发市场用地”;将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