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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有着以下特点:(1)偏现实主义的规划——基于宏观调控的任务;(2)自上而下的规划——控制力强;(3)更强调规模控制。上海在编制2035总体规划时,开展了空间规划“1+3”的探索。在镇的总体规划上,上海市编制了各镇的总体规划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进行了公示。我们来看一个案例——松江区新滨镇总体规划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6-2040)。 松江区新滨镇总体规划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6-2040)土地综合利用部分包含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生态空间、城市开发边界、文化保护控制线四个部分。其中: 1、基本农田保护根据《松江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调整方案》的保护要求,确保新浜镇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1992.40公顷。根据现状情况,在规划实施过程中,建议结合机动指标、补划机制和专项规划协调河湖水面、市政道路等用地与基本农田之间的布局优化问题。 2、耕地保护主要按照耕地“占一补一”的原则,通过土地整治补充耕地义务量。 3、生态空间分四类进行差异化管控。 4、城市开发边界的划定主要是落实上位规划要求,根据城镇建设用地集中连片的原则,划定城市开发边界范围。其中,规划新增区是新浜镇通过对城市开发边界外的建设用地减量化获得新增建设用地的区域;限建区是新浜镇镇域内除现状已建区、规划新增区、禁建区以外的空间,该区域具体控制要求应根据三类生态空间、基本农田等相关要求执行;禁建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