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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性详细规划# 为推进规划管理弹性落地,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发布《广州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弹性管控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以《广州市国土空间规划条例》为依据,聚焦控规管理效率提升与营商环境优化,建立了 “局部修改 - 修正 - 实施深化” 三层级弹性管控体系,在严守公共利益与规划底线的前提下,为城市建设与产业发展赋予更大灵活性。
本次细则明确了控规弹性管控的核心边界:所有调整均需落实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底线要求,保障生态环境、历史文化、安全韧性等强制性内容,不得突破单元详细规划的主导属性、发展规模与公共配套总量。管控范围覆盖广州市全域,适用于单元与地块两个层次的控制性详细规划。
在三层级管控体系中,局部修改适用于单元内较大幅度的优化调整,前提是调整范围不超过所属规划单元用地面积的 50%,且不改变单元主导功能、不增加总计容与住宅计容规模、不减少公益性用地与路网密度。其适用情形包括单元内地块指标统筹平衡、经营性用地转公益性用地、新增地下空间管控要求、工业区块外留用地性质优化等,审批需经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控规局部修改委员会审议。
控规修正作为中等幅度的弹性调整方式,大幅下放了审批权限,除历史批复衔接情形外,均可委托各区人民政府审批。其适用场景更为广泛,涵盖按正面清单调整用地混合用途、工业用地指标优化、建筑高度不超过 20% 的正向调整、地下空间建设规模不超过 20% 的增容、交通市政设施线位与参数优化等,无需提交控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