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EVIEW / 部分内容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是城市总体规划的法定专项规划,是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和规划管理的依据。广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工作主要经历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1983年,《广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与城市景观保护规划》,首次提出了点、线、面相结合的保护体系,划定了逢源大街、新河浦区、华侨新村三个传统民居保护区;
第二阶段:1988年,《广州市城市规划管理实施细则》发布,在名城保护规划章节中提出了需要保护的建筑群和区域;
第三阶段:1996年,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作为广州市城市总体规划的一项重要专项规划加以完善和深化;
第四阶段:《广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编制。
我们来看看《广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主要内容。
1、名城九大核心价值与特色,对应九个名城保护主题:
悠久的历史文化和丰富的文物古迹——》历史悠久古都城
丰富的岭南文化和重要的文化地位——》岭南中心文化城
辉煌的港口历史和著名的贸易口岸——》丝绸海路港口城
光荣的革命传统和众多的革命史迹——》革命策源英雄城
独特的岭南山水和优美的水乡田园——》田园风光山水城
千年的商业发展和多样的商业街市——》千年发展商业城
改革开放的前沿城市——》改革开放前沿城
全国著名的华侨城市——》全国著名华侨城
文化多元、风貌多样的活态遗产城市——》多元文化遗产城
2、保护体系包括了市域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历史城区的保护、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及传统村落的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