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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 1989年济南市完成了首部《济南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为对济南历史文化遗产进行更为有效地和具有针对性地保护,济南市开展新一轮《济南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编制工作。本次规划编制的核心工作以彰显济南名城特色为基本出发点,在明确保护底线的基础上,强调全域资源管控、名城引领和规划传导,使名城保护作为公共政策做到可管可控,实现名城对城市发展的文化和空间双引领。 根据规划编制单位清华同衡的介绍,《济南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编制的主要特点和创新点有: 1、挖掘泉水价值,梳理城市资源,强化对历史名城的价值评估 主要包括四大价值: 价值一:济南是中国历史文化名城中唯一一座因泉而生,泉城共生的城市,具有独特的泉水文化,是古城冷泉利用体系的典范。 价值二:济南名城山、泉、湖、河、城一体共生,古城与商埠区东西并举,格局独具特色。 价值三:济南是中国近代首批自开埠城市之一,丰富的近代遗产是济南近现代城市发展的缩影,是中国近现代发展历程的重要组成部分。 价值四:济南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儒释道文化、名士文化、红色文化特色突出,非物质文化遗产丰富。 2、以保护促发展,彰显文化名城促进城市长远发展的引领战略,全面构建文化展示利用体系 3、明确空间管控便捷、强调底线思维,制定责权明细及落地措施,全面建立保护规划实施保障机制 4、从规划单位编制向名城委成员单位共同编制的转变,全面建立名城保护共识体系 5、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