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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址保护规划# 琉璃河遗址位于北京市西南部的房山区琉璃河镇,是第三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公布类别为古遗址。“十一五”期间,我国选取了100项最具代表性大遗址实施大遗址保护工程,要求编制专项保护规划和制定专项保护政策,琉璃河遗址位列其中。近期,《琉璃河遗址保护规划(2020年-2035年)》公示, 本规划总占地面积约1729.7公顷。规划范围四至:东至琉陶路西沿及其延长线,南至岳琉路、规划大石河南侧河道上口线 70米防护绿带外边界、规划道路,西至规划大石河西侧河道上口线70米防护绿带外边 界,北至规划岳窑路、京广铁路及琉璃河镇镇界。 综合考虑琉璃河遗址的文物保护要求,周边地区城乡发展情况,后续考古工作开展,历史环境保护和景观协调,以及保护管理工作的可操作性等因素,本次规划对原有保护区划进行了调整。保护区划范围从10.1平方公里增加至17.3平方公里,形成文物保护范围(重点保护区、一般保护区)、建设控制地带、环境控制区三级区划保护体系。 在本次规划“中远期规划实施重点”中,该区域将建立琉璃河考古遗址公园;改造并完善遗址所在地区的交通、市政基础设施(包括地表有组织排水);完成琉璃河遗址最具代表性宫殿区、祭祀区和重要墓葬的文物保护和展示利用工程;西周燕都遗址博物馆建筑改造为保护工程,将博物馆功能调整为遗址展示节点;建立完备的遗址监测体系;对琉璃河遗址遗存可能分布区进行考古调查、钻探和小规模发掘,进一步明确遗存的分布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