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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用地控制线# 今天为大家推荐的第一个内容是工业用地规划技术指标。详情如下:
2023年3月,湛江市自然资源局发布公开征求修订《湛江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工业用地规划技术指标意见的通知。该文件对湛江市工业用地的控制指标进行了调整。
调整后:
工业项目用地配套的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包括办公楼、值班宿舍、职工食堂等)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计容建筑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5%(以构筑物为主的工业项目、新型产业用地除外)。当工业项目配套的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7%,或其计容建筑面积超过工业项目总建筑面积15%,超出的部分,不能视为工业用途。
工业项目用地不得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三类工业用地及其相邻地区禁止布置职工宿舍等居住用地。
M0(新型产业用地)配套的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包括办公楼、值班宿舍、职工食堂等)用地面积可放宽至不超过总用地20%,计容建筑面积不大于总计容建筑面积的35%。
一、二、三类工业用地的附属绿地率为10~20%;三类工业、仓储用地应设置宽度不小于50米的防护绿地,防护绿地可结合工业园区规划在园区四周统一设置。
政策官网公示链接:湛江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公开征求修订《湛江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工业用地规划技术指标意见的通知_湛江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