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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中村改造# 今天为大家推荐第二个政策是深圳市积极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实现高质量发展。主要内容介绍: 1、工作目标 结合深圳市城中村实际,围绕城中村改造中的重点难点,建立系统性、可持续的长效工作机制,系统全面平稳解决城中村历史遗留问题,合理利用国土空间资源,推动城市可持续高质量发展。 2、改造对象 以深圳市域内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继受单位及原村民实际占有使用的现状居住用地为主的区域(以下简称“城中村”),按照拆除新建、整治提升、拆整结合等方式实施改造的活动适用本意见。 3、范围划定 科学编制城中村改造专项规划,划定城中村空间范围,提出改造目标、改造策略、改造规模,明确拆除新建、整治提升、拆整结合三类空间。 (1)拆除新建类项目 划定拆除新建类城中村改造范围,鼓励实施区域统筹和成片开发,在城中村空间范围的基础上将周边低效用地一并纳入实施改造。以下城中村用地优先纳入拆除新建范围: 一是位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各类专项规划等确定的重点功能片区、重点发展组团、轨道枢纽地区的; 二是位于国家、省、市等各级重大民生项目、重大基础设施范围的; 三是位于20大先进制造业园区、重大产业项目范围的; 四是存在公共卫生安全风险大、房屋安全和消防安全隐患多、配套设施落后、环境脏乱差、社会治理难等突出问题,或经相关部门评估亟需实施改造的。 (2)整治提升(含拆整结合)类项目 不具备拆除新建条件的,纳入整治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