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EVIEW / 部分内容
#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 #2023年专题回顾# “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专题补充更新内容:
一、相关政策更新
(一)广东省自然保护区建立和调整管理规定
(二)衡阳市关于加强全市自然保护地监督管理的实施意见
主要内容简介如下:
(一)广东省自然保护区建立和调整管理规定
本规定所称自然保护区,是指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具有代表性的自然生态系统、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的天然集中分布区、有特殊意义的自然遗迹等保护对象所在的陆地、陆地水体或者海域,依法划出一定面积予以特殊保护和管理的区域。
自然保护区分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地方级自然保护区,其中地方级自然保护区分为省级、市县级自然保护区。
凡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建立自然保护区:
(1)典型的自然地理区域、有代表性的自然生态系统区域以及已经遭受破坏但经保护能够恢复的同类自然生态系统区域;
(2)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的天然集中分布区域;
(3)具有特殊保护价值的海域、海岸、岛屿、湿地、内陆水域、森林、草原和荒漠;
(4)具有重大科学文化价值的地质构造、著名溶洞、化石分布区、温泉等自然遗迹;
(5)经国务院或者省人民政府批准,需要予以特殊保护的其他自然区域。
全文链接: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自然保护区建立和调整管理规定》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二)衡阳市关于加强全市自然保护地监督管理的实施意见
2023年9月,衡阳市政府办印发《关于加强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