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EVIEW / 部分内容
#耕地保护专项规划# 今天为大家推荐的第一个内容是耕地保护激励办法。包括:
一、省级耕地保护激励办法
二、市级耕地保护激励办法
三、区县级耕地保护激励办法
相关介绍如下:
一、省级耕地保护激励办法
1、陕西省耕地保护激励暂行办法
本办法所称耕地保护激励,是指依据市、县、乡人民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结果,每年对耕地保护工作成效突出的乡(镇)人民政府给予资金奖励,该资金主要用于激励耕地保护突出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省级耕地保护补偿激励资金来源为省级财政预算。省级自然资源管理部门牵头负责对全省耕地保护工作进行考核评价,于每年9月底前依据评价结果提出省级耕地保护激励资金预算安排建议,按要求编制年度项目绩效目标,并对耕地保护激励资金进行跟踪问效;省级财政部门对省级自然资源管理部门申报的预算安排建议进行审核后,列入省级财政年度预算,经批准后执行。
全省每年确定3个市、15个县(市、区)、100个乡(镇)人民政府作为省级激励对象。对受省级激励的市、县、区人民政府给予通报表扬;对受省级激励乡(镇)人民政府一次性给予100万元资金奖励。
受省级激励的乡(镇)人民政府应将不低于激励资金的50%用于本行政区域内耕地保护工作成效突出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乡(镇)人民政府应根据奖励应具备的条件,区别行政区域内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耕地保护任务规模大小,给予相应的奖励资金。
政策官网链接: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耕地保护激励暂行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