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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友好城市# 近日,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城市儿童友好空间建设标准》(DBJ33/T1370-2026),标准将于2026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由浙江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负责技术解释。
该标准立足浙江省实践经验,围绕儿童安全、健康、趣味的成长需求,构建了从建设、设计到施工运维的全流程技术体系,是浙江省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核心技术依据。
全文共设6章及2个附录,覆盖三大类空间、四级建设层级,本文对标准核心内容进行系统梳理。
一、基本规定:明确原则与分级建设框架
标准提出儿童友好空间建设需遵循儿童优先、普惠公平,安全健康、自然趣味的原则,空间类型涵盖公共服务设施、城市绿地、道路交通三大类,按市、县(区)、街道、社区四级分级推进建设。
针对新建与既有空间提出差异化要求:新建空间需开展整体设计,与周边既有儿童友好空间形成系统衔接;既有空间适儿化改造需先开展现状调查,分级分类制定针对性改造方案。同时明确通用底线要求:设施设备与材料需满足绿色、安全、环保标准,空间造型与色彩匹配儿童心理特征,游乐设施需符合国家及地方儿童安全相关标准。
二、建设内容与要求:三类空间分类配置
标准以正文+附录的形式,明确三类空间的建设内容与配置标准,通用设施包含母婴室、第三卫生间、儿童游乐场地、儿童体育运动场地、亲子休息区、婴儿车停放点、标识标牌七大类。
1.公共服务设施空间
覆盖托育服务、儿童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