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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五规划# #新型能源体系# 2026年6月2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印发《新型能源体系建设“十五五”规划》的通知“。规划明确“十五五”时期我国能源发展处于安全风险叠加演变期、低碳转型加力推进期、能源创新加速突破期、体制改革深度攻坚期、国际合作调整重塑期,以碳达峰碳中和为牵引,围绕建设能源强国战略目标,统筹发展与安全,系统部署新型能源体系建设路径。 一、总体要求:锚定2030目标,统筹全域空间布局 规划提出,到2030年初步建成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新型能源体系。核心指标包括:能源综合生产能力达到58亿吨标准煤,电力总装机达到54亿千瓦;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5%,非化石能源发电量比重达到50%;单位发电量碳排放下降超10%;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比重提升至35%;西电东送能力超过4.2亿千瓦,源储调节能力增长超40%。 空间布局坚持“全国一盘棋”:打造“三北”风电光伏基地、西南水风光一体化基地等非化石能源五大增长板块;优化山西、蒙西等五大煤炭基地与鄂尔多斯、渤海湾等油气基地布局;推动能源开发与先进制造、算力、氢能等产业协同布局,力争东部地区能源消费增量的70%由本区域保障;完善西电东送、煤运通道与油气管网骨干设施,巩固拓展四大油气进口战略通道。 二、新型能源基础设施:扩供给、建系统、促转型 规划从三大维度构建先进适配的能源基础设施体系。 一是扩大非化石能源供给规模。实施非化石能源十年倍增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