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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规划# #规划管理# #技术规定# 近日,银川市自然资源局发布《银川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作为支撑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实施的核心技术文件,本次修订覆盖建设用地、建筑管控、公共服务、交通市政、防灾安全、乡村建设等全领域,适用于兴庆、金凤、西夏三区及贺兰德胜、永宁望远片区,各县市及工业园区可参照执行。规定进一步量化管控指标、统一技术规则,为全市城乡建设与规划审批提供标准化依据。 一、建设用地规划管理:分类管控混合利用,明确存量转换规则 本章节确立用地分类标准,细化土地混合使用、存量建筑用途转换及地下空间管控要求。 用地分类执行国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街坊内剩余用地规模小于5亩的,不宜进行商品住宅开发,优先用于绿化、停车及公益性设施建设。土地混合使用分为用地兼容与用地混合两类,单一用地的兼容功能可在规划条件中明确,突破兼容比例要求需按程序调整详细规划。 存量建筑用途转换实行正负面清单管理,设置5年过渡期。其中工业存量建筑转换后,生产以外的其他用途总规模不超过地块总建筑规模30%,转换为工业研发以外用途的规模不超过15%;商业建筑内部业态调整,转换规模不超过计容总建筑面积20%。负面清单明确禁止擅自将非住宅改住宅、住宅改非住宅、地下空间改作他用等8类情形。 地下空间按浅层(0~-15米)、次浅层(-15~-30米)分层管控,优先布局交通、防灾、市政设施,禁止布局住宅、学校、托幼、养老项目;宗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