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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管理# #技术规定# 近日,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巴中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26年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2024版同步废止。规定适用于巴中市中心城区城镇开发边界内的详细规划、专项规划编制及各类建设项目规划管理,南江、通江、平昌三县可参照执行。全文共八章及附录,覆盖规划管理全链条,为建设现代化宜居城市提供技术依据。 一、总则与建设用地:集约复合,明确强度管控底线 总则明确规划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与1985国家高程基准,巴中属Ⅲ类建筑气候区、地震基本烈度6度。 建设用地分类新增新型产业用地(100104),支持研发、设计等创新产业落地。鼓励土地复合利用,涵盖单一用地功能兼容、多类用地混合布局、地下空间统筹开发三种模式。 规划管控落实小街区制,单个居住、商业商务地块面积不宜超过40000㎡;划定零星用地标准:居住用地小于3000㎡、非居住用地小于1500㎡,优先与相邻地块整合开发。支持相邻地块空间共享,可拼建建筑、共建地下室、统筹配建设施。 使用强度方面,住宅用地容积率不宜超过3.0,建筑高度不宜超过80米;非居住、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按类别分级设定建筑密度、容积率管控区间。 二、建设工程规划:分类管控,细化间距退界与层高 建筑间距按居住建筑平行、垂直、错位等布置形式,分旧城、新建区设定差异化系数;学校、医院、托幼建筑的间距需在标准基础上额外增加3米。 建筑退让明确道路红线、用地边界、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