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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 #通则式规划管理规定# 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2026年9月28日发布《济南市乡村地区“通则式”规划管理办法(试行)》。办法自2026年10月29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10月28日,适用于济南市辖区(含功能区),平阴县、商河县参照执行。文件面向城镇开发边界外的乡村地区,对村民住房、乡村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乡村产业项目等建设活动,明确用途管制、空间边界、项目准入和规划许可要求。 办法共五章、七项附件,涵盖村庄建设边界动态维护、正负面清单、设施配置、许可依据和重点地块图则等内容,在落实上位规划底线和规模管控的基础上,为乡村建设提供管理规则。 一、村庄建设边界与规模实行总量管控 办法明确,依法批准的镇级国土空间规划或村庄规划已划定村庄建设边界的,原则上以最新批复成果为准。尚未划定边界的区域,在落实底线管控、不突破村庄建设用地规模的前提下,以2020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村庄用地(203)范围作为村庄建设边界。 边界外存量建设用地,鼓励通过整理、置换、复垦等方式逐步向边界内集中。规模管控原则上以镇街为单元,村庄建设用地规模和村庄建设边界规模均不得超过2020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村庄用地规模,并符合上位规划要求。 办法允许在符合底线管控的前提下动态维护村庄建设边界,原则上以一个或多个行政村为单元开展,单个行政村调整规模不得超过本行政村村庄建设边界规模的10%。调整可采取边界规模增减同步或申请“留白”机动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