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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 #城市更新行动# 近日,常州市发布《关于支持城市更新行动的若干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围绕城市更新项目在规划调整、土地供应、建设审批、产权登记和资金平衡等环节遇到的问题,拟出台八个方面28项政策措施。文件主要着眼于城市更新的制度安排,涉及存量空间功能调整、多宗地统筹开发和多主体参与等问题。
一、详细规划编制与指标弹性
规划管理方面,允许与已批准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无冲突、符合更新需求的既有控制性详细规划继续沿用或动态更新。确需新编的,支持详细规划与片区策划、项目实施方案同步编制。
详细规划可分单元、街区两个层次编制。单元层次落实控制线、道路和公共设施等刚性要求,并可安排一定比例留白用地;街区层次可待更新方向明确后再编制。符合实施深化适用情形的项目,可直接完善详细规划图则,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后用于规划用地审批。
在总体布局稳定、主导功能不变的前提下,可优化有关控制线的位置、边界和形态,并结合人口变化调整教育、养老和托育设施配置。对确实无法达到现行标准规范的更新地区,经论证后可依据省有关技术规定,在不低于现状条件的基础上优化建筑高度、日照间距、停车配建、建筑密度、绿地率等指标。
地块合并、拆分后,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及配套设施可按规定统算;原拆原建项目可在街区范围内调剂平衡。产业园区还可相对集中建设产业邻里中心,统筹服务范围内其他地块的配套规模。
对补齐公共服务、市政及安全设施短板,或老旧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