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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更新行动# 近日,《广东省支持城市更新行动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围绕规划衔接、存量土地利用、资金金融、分类更新、审批服务和实施保障六个方面提出25项措施,旨在建立可持续的城市更新模式。文件尚处征求意见阶段,拟定有效期五年,施行日期尚未确定。
一、规划衔接:增强详细规划实施弹性
各地应依据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按需编制城市更新专项规划或方案,按规定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更新片区可协同开展详细规划、片区策划和项目实施方案编制,经批准的城市更新规划内容应依法依规纳入详细规划。
详细规划管理方面,支持分层分类管控、指标统筹和战略留白,依法优化动态维护规则。对工业、仓储、研发及公共服务、市政基础设施等项目,在符合详细规划前提下,可按程序调整弹性指标、土地规划条件及出让合同。
土地混合使用方面,地方可制定兼容正负面清单,明确适用情形和规模比例。符合正面清单、比例规则且不突破单元详细规划强制性内容的项目,在供地及规划许可阶段可按符合详细规划管理;应办理的供地手续、土地价款补缴和规划许可不得省略。
鼓励完善容积率计算、日照间距、建筑退缩、绿地认定等标准,统筹教育、养老设施及基础设施的布局、时序和配建责任。
二、土地政策:推动地块整合和用途转换
土地置换适用于已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权属证书、纳入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项目库,且权利人协商一致并符合法律规定的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之间、集体建设用地之间,可按照“面积相近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