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EVIEW / 部分内容
#城乡空间# #设计营造# 2026年9月30日,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空间高品质设计营造的指导意见》。文件共24条,从工作目标、主要内容和配套措施三个方面,提出以高水平设计提升城乡空间品质、土地利用效益和城市治理水平,推动设计覆盖全域全要素,贯穿规划策划、建设更新、运营治理全过程。 一、从市域整体到街区社区,强化空间设计统筹。 设计范围覆盖城镇、郊野和海岸带。城镇地区关注整体格局、城市风貌、天际轮廓、视线通廊和公共空间;郊野地区统筹大地景观、水乡湿地、田园生态与乡镇村落;海岸带坚持陆海统筹,协同设计堤防、湿地、海洋环境与产业空间。市域层面锚固“江、湖、海、湾、城”交融共生的生态基底,城市层面强化一江一河滨水空间纵深拓展,探索地下空间一体化、垂直混合等立体复合开发方式。 二、坚持业态策划前置,加强设计与运营衔接。 鼓励引入策划、运营团队,以业态策划、需求研判和运营模式推导空间布局、业态配比及设施配置,提高空间载体对产业需求的适配性。同时加强经济评估和投资测算,结合不同空间场景开展资金平衡测算、财务风险评估和多方案比选,动态评估收益、成本与可持续性,形成“评估—反馈—优化”闭环。 三、改善公共空间与慢行环境,回应日常生活需求。 完善公园绿地和滨水空间网络,推动附属空间开放、错时复合利用,鼓励融合商业外摆、展演节事、健身运动和科普教育等功能。统筹道路、巷弄、滨水岸线与公园绿道,打通慢行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