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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台区# #乡村振兴规划# 近日,《丰台区“十五五”时期乡村振兴规划(征求意见稿)》发布,规划围绕城乡融合、都市型现代农业、农村集体经济、人才文化、生态环境和基层治理等方面,部署2026—2030年乡村振兴重点任务。规划以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为目标,结合丰台区发展实际,提出到2030年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初步形成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乡村全面振兴格局。 目前提供的文本为征求意见稿,未载明具体发布单位、发布日期及施行日期。规划期限为2026—2030年,围绕河东、河西不同发展条件,统筹城市化、土地综合整治、产业培育和公共服务配置,并将相关任务落实到重点项目、实施清单和评估机制。 一、总体目标与主要指标 规划从产业、人才、文化、生态和组织五个方面明确发展目标,涉及都市现代农业、集体经济、人才培育、文化传承、人居环境和乡村治理。 规划指标表以2025年为基础值、2030年为目标年。其中,高标准农田面积由295亩提高至3800亩,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由82%提高至83%,绿色有机农产品产量由502吨提高至888吨;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稳步提升;规模化供水工程覆盖农村人口比例保持100%,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保持100%;乡村医生中具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人员比例由76%提高至80%,全国文明村数量由4个增加至6个,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由8个增加至9个。乡村全面振兴发展指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