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EVIEW / 部分内容
#耕地保护# #国土空间绿化空间# #专项规划# 今日与大家一起学习耕地保护和国土绿化空间专项规划相关内容。目前,青海、广东、陕西已先后公开《耕地保护和国土绿化空间专项规划》征求意见稿,本文对相关内容进行分析。
从文件名称来看,这是一类新的专项规划;但如果只把它理解成“耕地保护规划+国土绿化规划”的简单合并,可能还没有抓住重点。
三份规划共同关注一个长期存在的国土空间治理问题:同一块土地究竟应该作为耕地保护,还是作为林地、草地保护?补充耕地去哪里找,新增造林又应该在哪里实施?不同部门的调查底图、认定标准和管理边界如何衔接?
青海规划直接提出,长期以来自然资源和林草部门在认定标准、管控规则和使用底图等方面衔接不足,存在耕地、林地、草地管理空间重叠以及补充空间缺乏统筹的问题。广东也明确提出,要解决耕林“数据打架、管理重叠、空间错配”等问题。
这一轮规划最值得关注的是如何系统规划,协调耕地保护与国土绿化协同的空间治理规则。
一、共同框架:“四类空间”统筹
三份规划中最核心的共同框架,可以概括为“四类空间”。
第一类是耕地空间,即需要长期保护和稳定利用的耕地;第二类是耕地补充空间,主要承担占补平衡和耕地布局优化所需的新增耕地来源。
第三类是林草空间,即需要稳定保护的林地、草地;第四类是林草补充空间,作为未来国土绿化和林草资源补充的潜在空间。
青海对此定义得非常完整:耕地空间和耕地补充空间共同构成耕地保护空间,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