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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服务设施# 公共体育设施应包括在体育场馆用地(A41)上建设的公共体育场、公共体育馆、公共游泳馆、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及各类球场等满足大众体育锻炼、观赏赛事需求的公益性体育活动场所。设施分级一般分为市区级公共体育设施和基层公共体育设施两级,其选址应当选在交通便利并利于安全疏散的地段,同时需要满足应急避难场所的选址要求。具体的公共体育设施的设置规定应满足《城市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标准》的相关要求。我们来看两个案例~
第一个案例是《来宾市体育设施专项规划(2017-2025年)》,该 规划提出2025年的规划目标是按“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面积不低于0.3平方米”标准配建全民健身设施,逐步完善各级各类体育设施建设,街道“30分钟健身圈”、社区“10分钟健身圈”逐步形成。
提了两个很有意思的概念——街道“30分钟健身圈”、社区“10分钟健身圈”。
如何实现呢?规划结合了来宾市中心城人口和用地空间布局,体育设施空间布局形成“1+2+2+4+N”的框架体系:
“1”为1个体育产业聚集区;
“2”为1个全民健身生活圈,1个郊野运动休闲圈;
“2”为2个全民健身带:红水河全民健身带、凤良全民健身带;
“4”为4个体育中心:来宾市体育中心、城南体育中心、凤凰体育中心、迁江体育中心;
“N”为由8个体育主题公园、5个健身休闲农庄、6个水上娱乐区、7个体育运动休闲基地、各街道级和社区级体育设施为实施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