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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资讯# 2月2日,住建部发布关于开展农村住房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注意的内容包括:
1、到2020年,各省(区、市)试点县(市、区、旗)建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示范农房,农房设计服务、工匠培训管理等农房建设管理体系初步建立,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农房设计和建设管理经验。
2、探索支持农民建设宜居型农房机制;探索组织农房设计力量下乡服务机制;探索建立农村建筑工匠培养和管理制度。
3、建立设计师下乡长效机制;推行政府、专家、农民“共同缔造”的农房建设理念。
通知的详细内容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共建共治共享的理念和方法,坚持政府引导、村民主体的基本原则,在尊重农民安居需求和农房建设实际的基础上,通过农村住房建设试点工作,提升农房建设设计和服务管理水平,建设一批功能现代、风貌乡土、成本经济、结构安全、绿色环保的宜居型示范农房,改善农民居住条件和居住环境,提升乡村风貌。
(二)任务目标。到2020年,各省(区、市)试点县(市、区、旗)建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示范农房,农房设计服务、工匠培训管理等农房建设管理体系初步建立,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农房设计和建设管理经验。条件较好的省(区、市)争取在2019年底前建成一批示范农房。到2022年,多数县(市、区、旗)建成示范农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