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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集约利用# 2025年7月18日,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发布《关于加强规划和用地保障 支持深化土地集约增效存量蝶变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指导意见》共5大点15条内容,具体内容如下: (一)加强规划支持。在落实规划刚性管控要求的前提下,支持各地加强规划弹性研究,在详细规划编制中增加弹性表达内容。在落实规划刚性管控要求的前提下,支持各地探索建筑规模、配套设施等在详细规划单元内统筹布局的规则和机制,形成规划管控与市场激励良性互动。支持各地优化容积率计算。 (二)完善土地供应方式。支持需整体配置的多门类自然资源自然组合供应。在符合条件的前提下,支持国有+集体建设用地整体供应。允许地上地下空间统一供应,分用途、分层设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鼓励各地加强土地混合开发利用。 (三)支持存量用地改造。鼓励各地从整体利益平衡出发,以片区形式推进存量改造。支持相邻工业用地整体改造。支持各地优化产业空间布局,推动工业企业入园集聚发展。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前提下,鼓励各地对闲置、低效商业服务业用地进行改造利用。允许各地对存量用地及其建筑实施用途转换。 (四)明确地价计收规则。优化工业用地成本价计算方法,存量工业用地由政府收回后再供应的,再供应的价格应不低于成本。完善存量用地改造地价计收标准,符合条件的提容项目,不再增收土地价款。 (五)优化不动产确权登记。规范混合用地登记,依据本指导意见第7点实施混合用地供应改造的,除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