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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规划# #区域规划# 近日,《长江经济带(安徽)国土空间规划(征求意见稿)》发布,《规划》是区域型国土空间专项规划,是落实长江大保护、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的空间战略蓝图和共同行动纲领,是安徽省长江流域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活动的基本遵循,是统筹流域内跨市县空间要素和协调跨界地区空间矛盾冲突的重要依据。 规划以长江干流、支流和沿线湖泊涉及的相关县级行政区域为载体,规划范围包括合肥、马鞍山、芜湖、宣城、铜陵、池州、安庆市全域以及滁州市琅琊区、南谯区、天长市、明光市、来安县、全椒县、定远县,六安市金安区、舒城县、霍山县,黄山市黄山区、徽州区、黟县、祁门县,共 61 个县级行政区域,国土面积 8.13 万平方公里。规划目标年为2035 年,近期为 2030 年。(PDF附件,共6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