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EVIEW / 部分内容
#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 今天为大家推荐的是“养老服务设施”相关的国家层面、省级层面相关政策。详情如下: 一、国家层面相关政策 (一)自然资源部:加强规划和用地保障支持养老服务发展 1、养老服务设施用地 养老服务设施用地是指专门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复护理、托管照护、医疗卫生等服务的房屋和场地设施所使用的土地,包括敬老院、老年养护院、养老院等机构养老服务设施的用地,养老服务中心、日间照料中心等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的用地等。 2、依法依规确定土地用途和年期 供应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应当依据详细规划,对照《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国家标准确定土地用途,根据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的规定确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年期等。养老服务设施与其他功能建筑兼容使用同一宗土地的,根据主用途确定该宗地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权出让年期。对土地用途确定为社会福利用地,以出让方式供应的,出让年限不得超过50年;以租赁方式供应的,租赁年限不得超过20年。 3、养老服务设施用地空间布局规划 (1)保障养老服务设施规划用地规模 各地要强化国土空间规划统筹协调作用,落实“多规合一”,在编制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时,应当根据本地区人口结构、老龄化发展趋势,因地制宜提出养老服务设施用地的规模、标准和布局原则。对现状老龄人口占比较高和老龄化趋势较快的地区,应适当提高养老服务设施用地比例。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在组织对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进行审查时要严格把关,确保养老服务设施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