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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友分享# 今日为大家推荐一则由深圳市规划国土委发布《深圳市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单元规划编制技术规定》,该规定对更新单元编制规划成果体系、各阶段文件形式等做了详细规定,并自正式发布之日起施行。《规定》包含了总则、技术文件、管理文件、附则等内容,根据深圳城市发展目标和理念,更新工作的目标从追求“速度”向追求“质量”转型,同时结合城市更新领域“强区放权”新形势、城市更新实践中遇到的问题展开修订,进一步规范了城市更新规划的编制,对于引导深圳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未来走上有机更新、建设特色宜居城市起了重要作用。主要内容包括: 1、明确了更新单元规划定位、成果构成、概念表述、技术逻辑等内容; 2、为提高更新单元规划公众参与度,规划编制单位应在项目前期现状调研时开展相关工作,并在成果中进行表述; 3、规定所有城市更新项目均应进行城市设计、海绵城市建设、生态修复、土石方平衡专项/专题研究,涉及文物保护单位、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紫线、历史建筑、历史风貌区,依情形进行历史文化保护专项/专题研究; 4、强化公共利益导向,规定所有含住宅的更新项目均应该配置幼儿园(原则上不允许与周边项目统筹配置)、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与社区健康服务中心; 5、创新商业文化设施,要求位于密度一、二区的规划商业用地中应设置不少于商业、办公与旅馆业建筑面积5%的商业文化设施,以满足市民文化交流空间需求; 6、向上衔接法定图则、向下控制并指导规划与土地管理,此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