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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碳园区# #零碳园区# 今日为大家分享《浙江省低(零)碳园区建设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该方案聚焦浙江省省级及以上园区绿色低碳转型,明确了 “全域覆盖推进低碳园区、好中选优建设零碳园区” 的总体思路,核心目标是到 2030 年建成 20 个左右省级零碳园区。低碳园区需实现单位工业增加值碳排放降低≥20%、可利用新建建筑屋面光伏覆盖 100% 等六大指标,且按碳排放规模差异化设定减排要求;零碳园区则以单位能耗碳排放≤0.4 吨 / 吨标准煤、清洁能源消费占比≥85% 等为核心指标,需在完成低碳园区建设基础上推进。
方案部署了十大重点任务,涵盖高耗能行业管控、绿色产业培育、新能源开发利用、设备技改、绿色交通构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等关键领域。其中,明确 “两高” 项目原则上不再新上,推进建筑光伏一体化、绿电直供、智能微电网建设,实施电机能效提升、老旧热网改造等举措,并对重点园区相关项目给予最高 20% 的投资额支持,同时强化 VOCs 治理与能碳管理平台建设。
为保障落地,方案建立了 “审核 - 调度 - 评估 - 验收” 全流程管理机制,低碳园区实行季度或半年度调度、年度评估,零碳园区需经培育申报、监测评估后命名;配套资金激励、金融支持、考核约束等政策,将建设成效纳入碳达峰碳中和综合评价及 “亩均论英雄” 评价,同时完善多部门协同的统计监测体系,确保数据统一归集与动态管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