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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空间规划# #规划条例# 近日,《海口市国土空间规划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作为衔接《海南自由贸易港国土空间规划条例》上位法要求、替代原有《海口市城乡规划条例》的地方性立法,草案共五章五十四条,覆盖规划编制审批、实施管理、监督检查与法律责任全链条。
其核心价值在于:以法治化方式固化海口
一、总体框架:统一规划体系,明确权责边界
草案确立"总体规划—详细规划—专项规划"三级规划体系,明确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外不得另设其他空间规划,经依法批准的规划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
在管理职责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统筹统一管理、用途管制、实施监管与规划核实;镇人民政府按权限做好相关工作。值得关注的是,草案要求建立统一的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形成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并与省级平台互联互通,深化"机器管规划"体系建设,利用实景三维等技术实现规划编制、审批、修改、实施、监督全过程在线管理。
二、编制审批:分级分类,程序刚性
草案明确市级总体规划由市政府组织编制,经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后报省政府审核并报国务院批准;镇级总体规划报市政府批准。详细规划分为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村庄规划和特定区域详细规划三类,并按层级深度分为单元详细规划和地块详细规划——前者落实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与约束性指标,后者细化用地性质、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等指标。
在程序上,批前公示时间不得少于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