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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域土地综合整治# 近日,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发布《北京市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规范(试行)》,适用于全市域范围内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该工作是以国土空间规划为依据,统筹农用地整治、建设用地整理、生态保护修复的系统性空间治理活动,核心目标是落实“村地区管”与减量提质,推动耕地集中连片、空间布局优化、生态环境改善,助力乡村全面振兴与城乡融合发展。
整治工作全流程分为申报、实施方案编制与报批、项目实施与管理、竣工验收四大阶段,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为3年,原则上不超过5年。
一、整治区域申报:乡镇为单元,严守管控底线
区政府为整治工作责任主体,乡镇政府为项目实施主体。整治区域原则上以乡镇为基本实施单元,优先在“百千工程”、乡村振兴示范、林下经济基地等重点区域划定,需取得村民支持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
管控红线明确:涉及永久基本农田调整的,调出面积原则上不得超过所涉乡镇永久基本农田划定面积的5%;存在土地权属争议的地块,不得纳入整治范围。申报流程为乡镇政府提出申请,经区政府同意后,由区级规划资源主管部门向市规划自然资源委报备。
二、实施方案编制:系统统筹,多方案协同
区政府统筹相关部门、乡镇与专业机构编制实施方案,核心包含四部分内容:一是明确整治任务,量化整治总规模、农用地整治、建设用地整理、生态修复、新增耕地等核心指标;二是统筹子项目安排,拆解为可独立实施的子项目,明确建设规模、投资总额与实施周期,建设时序优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