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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风貌# 今日为大家分享一则“乡村风貌提升导则”的公示稿,来自《宁夏回族自治区乡村风貌提升导则(试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本导则适用于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乡村地区,是各地编制村庄规划、风貌规划和开展风貌提升工作的参考依据。 导则立足宁夏北部引黄灌区、中部干旱带、南部山区三大地域单元,按照地域差异、聚落格局和村庄发展导向实施分类引导,并从自然环境、公共空间、道路设施、建筑风貌和重点区域等方面提出系统要求。其核心导向,是尊重自然本底和乡土文化,避免大拆大建、盲目仿古及同质化改造,形成具有宁夏地域辨识度的乡村风貌。 一、总则:建立分类分区、上下联动的风貌管控框架 导则提出分类分区、文脉传承、因地施策、尊重民意和多级联动五项基本原则。 在规划体系方面,以国土空间规划为引领,将村庄自然本底、人居空间和产业空间统筹纳入风貌管控。文化保护方面,重点挖掘黄河文化、红色文化、农耕文化和民族团结进步文化,保护传统村落、历史建筑、乡土风貌与民俗风情。 导则同时提出建立“自治区—市—县(区)—乡镇”四级联动机制,推动乡村风貌管控由单个建设项目管理,转向规划、许可、建设和日常管护全过程治理。 二、差异化指引:从地域、格局和发展类型三个层面分类施策 导则首先按照三大地域单元明确风貌方向。 北部引黄灌区突出黄河灌溉文化,统筹渠系、道路、林网、农田和村庄,形成“渠—路—林—田—村”的规整空间序列;中部干旱带以生态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