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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开发边界# #详细规划通则# 近日,《常州市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通则(2026版)》正式批后公布,原2024版通则同步废止。作为常州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编制与规划管理的核心技术准则,本通则适用于边界内城镇建设用地的规划管控与开发利用,临界地区及外围零星建设用地、生态空间等可参照执行。 通则构建“单元-街区”两级分层编制体系,确立刚弹结合的管控原则,覆盖土地使用、底线控制、三大设施、六线管控、开发控制六大核心板块,配套5项技术附表形成完整管控闭环,为国土空间规划落地实施提供统一技术支撑。 一、总则:确立分层编制与刚弹管控基本框架 通则明确详细规划分为单元和街区两个层次,遵循“新老并存”原则,既有控规按街区层次要求进行管控。规划采用规则、指标、名录、结构、实线、虚线、图标七大类控制方式,管控内容划分为刚性与弹性两类:刚性控制要素须严格执行,确需修改应按法定程序报常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弹性控制内容可在规划实施过程中通过技术修正深化完善。 此外,经批准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的专项规划,其空间性要素可通过技术修正落位;已纳入国有建设用地1.5级开发的项目,可在原有规划基础上补充编制近期图则,适配存量开发与分期实施需求。 二、土地使用:四级划分体系,细化用途管制与转换规则 详细规划用地按“行政区—单元—街区—地块”四级体系划分,既有控规沿用“分区—编制单元—基本控制单元—地块”体系。其中行政区/分区、单元/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