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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治理# 我国超大城市治理模式借鉴于西方“多中心治理”理念,那什么是“多中心治理”?多中心治理意味着多个决策中心,由社会中多元的独立行为主体要素,基于一定的集体行动规则,通过相互博弈、相互调适、共同参与合作等互动关系,形成多样化的公共事务管理制度或组织模式。其特征是“公民自治、多元独立决策主体参与、自主管理、围绕着特定的公共问题 、 多种多样的集体行动 、 寻求高绩效的公共问题解决途径”。 为什么大都市区更强调“多中心治理”?大都市区有着“中心城市+外围区域”的结构、功能关联区域、由铁路高速公路等联结的特征,这些特征导致了他有着“地理多中心、政治多中心、功能多中心”的内涵。这些多中心发展特征,决定了大都市区治理的多中心属性。 大都市区多中心治理的基本理念:大都市区治理是围绕大都市区内公共事务的有效管理、公共问题的迅速解决、公共服务的高效率提供展开的。 研究 公共物品的性质和所属的领域,并合理安排它的供给关系,成为大都市区治理的核心内容。 给大家推荐一个报告《大都市区:空间规划与多中心治理》,该报告从新的视角管窥空间规划,思考了三个问题:为什么关注大都市区、为什么探讨多中心治理、空间规划与治理的关系。最后以英国区域治理为例说明空间规划与治理的关系。报告pdf来自:中国城乡规划行业网;链接:http://www.china-up.com:8080/international/case/c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