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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请教各位大神一个问题:有一块划拨用地(用地性质为餐饮)在城镇开发边界外,不符合上一轮总规和土规。已拿到土地证,新一轮国土空间规划也不再目前的开发边界内。如果现在想转成经营性用地(用地性质不变)需要纳入新一轮国土空间规划吗?还是经政府同意补缴土地出让金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