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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状供地# 今天为大家推荐的是省级“点状供地”政策梳理。 2019年7月,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印发《规范实施“点状用地”助推乡村振兴指导意见(试行)》,按照审慎稳妥、从严监管、规范有序的思路,梳理形成点状用地全流程管理措施,保障乡村振兴中符合相关规定的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建设项目落地,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增强农业生产能力、促进农民持续增收、激发农村产业新动能。主要包括总体要求、实施范围、规范实施、保障措施四部分内容。 《指导意见》中的点状用地是指在城镇开发边界(城市和乡镇建设用地扩展边界)以外,不适合成片开发建设的地区,根据地域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区位条件和发展潜力,结合项目区块地形地貌特征,依据建(构)筑物占地面积等点状布局,按照建多少、转多少、征(占用)多少的原则点状报批,根据规划用地性质和土地用途灵活点状供应,开发建设服务于乡村振兴的项目用地。 具体涵盖: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和健康养老,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和手工作坊,以及符合相关规定的农村新产业新业态的建设项目。 点状用地项目按准入负面清单管理,以下情形不得纳入“点状用地”范围: 1.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村规划确定的禁止建设区; 2.生态保护红线划定范围以及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地; 3.Ⅰ级保护林地、一级国家级公益林以及不符合《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规定的林地; 4.重点饮用水源保护区; 5.地质灾害、洪涝灾害危险区,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