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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园城市体系#公园城市如何建设?2019年10月14日,湖北省发布首个公园城市省级地方标准——《公园城市建设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涵盖规划、建设、治理等3个方面,由规划要求、生态环境、公园体系、生活环境等部分组成。根据指南,“公园城市”是以全域公园化的理念指导城乡规划、建设、治理,统筹生态、生活、生产空间,充分体现生态价值、生活价值、美学价值、文化价值、发展价值和社会价值有机融合宜居宜学宜养宜业宜游的新型城市。 公园城市建设的总体要求包括: 1、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绿色发展、可持续发展、高质量发展为导向。 2、体现生态、生活、美学、文化、发展和社会六方面价值。 3、尊重自然与人文禀赋、因地制宜地建设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产空间集约高效、地域和文化特色鲜明、安全开放、全民共享的公园化城市。 4、体现开放共治、科学高效、和谐稳定。 5、建立相应的评价考核机制。 《指南》中有一项为“城市容貌评价值”,该指标是对城市外观的综合反映进行评价的得分。 计算公式为: E容=E容₁×0.3+E容₂×0.3+E容₃×0.2+E容₄×0.2 式中: E容——城市容貌评价值; E容₁——公共场所评价分值; E容₂——广告设施与标识评价分值; E容₃——公共设施评价分值; E容₄——城市照明评价分值。 城市容貌评价值评价表如图1所示。 推荐文件:《公园城市建设指南》 来源:咸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