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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更新条例# 近期(2025.09),《天津市城市更新条例(草案)》发布并征求意见。该条例旨在践行人民城市理念,推进城市更新行动,为建设创新、宜居、美丽、韧性、文明、智慧的现代化人民城市提供法治保障,适用于天津市行政区域内城镇开发边界内的城市更新及其监督管理。 明确了城镇危旧住房改造、老旧小区更新、老旧街区与厂区活化、市政基础设施升级、生态环境改善、文化遗产保护等核心任务。 构建起 “市级统筹、部门联动、分级落实” 的工作机制,清晰界定了市、区政府及住房城乡建设、规划资源、城市管理等多部门职责,同时强调物业权利人主体地位,鼓励市场主体与公众参与,确保城市更新规范有序推进。 条例(草案)系统搭建了 “城市更新专项规划 — 片区策划 — 项目实施方案” 的规划实施体系,明确专项规划需依据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并公开,片区策划需结合体检评估与多方需求,项目实施方案需经审查审定后实施;在保障措施上,从多元投融资、规划政策支持、存量土地利用、容积率优化、消防安全适配等维度提供支撑,同时建立项目库与年度实施计划动态管理机制,强化项目质量安全监管、竣工验收移交与后期运营评估,还创新性引入专家委员会与专业技术人员社区服务机制,为城市更新高质量开展提供全流程制度保障,助力天津破解城市更新难点问题,推动城市结构优化与品质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