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EVIEW / 部分内容
#案例讨论# 近年来,国家对于空间规划管理权不断进行整合,2018年3月17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决定,将国家相关规划管理的职能整合,由自然资源部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这是从原来“多规争一”走向“多规并一”,文章提出应放弃门户之见,在“多规”的编制力量、管理部门“合一”的背景下重新考虑城市总体规划(或者是城乡总体层面的规划)的转型。
【理念】
1、规划事权的核心:资源的发展权
在土地使用上,城市规划者更关注于功能的合理性,而土地规划者对于权利给予了较高的关注度。城乡规划职能纳入自然资源部,强化了空间的资源属性。在理念上要重视土地发展权。
由于土地存在着复杂的权属关系,编制规划时应充分尊重公众和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规划师应抛弃过去的理想化的技术理性思维,规划的过程是各个利益相关者之间博弈的过程,规划师要从理想主义的设计师转变为各方利益的协调者。
2 规划理论的转变: 从理性到多元协作
在统一体制的“多规并一”状态下,可以实现从功能理性向关注社会文化的倡导性式、协作式范式转换。只有这样才能制定出符合某一时期社会发展特色、体现社会发展特征、并致力于解决社会主要矛盾和问题的空间规划策略。
【内容】
1、规划的战略与政策:从工具到引领
在城市规划宏观层面战略发展历程中,城市规划实践跳出了纯粹物质空间的范畴,跳出了计划经济的束缚,进行“独立”的“畅想”,但战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