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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享# 1996年,联合国儿童基金会提出 “儿童友好型城市”(CFC)的建设构想,并得到各国家的积极响应;然而占全世界儿童人口12.5%的中国,目前尚无一个经联合国儿童基金会认证的儿童友好型城市。儿童友好型城市建设与新时代人民美好生活需要及城市发展公平公正的价值理念相契合。深圳为建设儿童友好型城市做了《深圳市建设儿童友好型城市战略规划》,并获得2017年度全国优秀城乡规划设计奖。 本规划的核心意义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1.适应中国国情,提出了“儿童友好型城市”概念的本土化阐释。 2.结合联合国儿基会“儿童友好型城市建设框架”,提出了在地化的行动纲领;并希望在实施过程中形成的深圳经验可以成为全国城市的范例,面向全国推广“儿童友好”的人居环境理念。 3.联合国儿基会在中国尚未设立专门的组织机构和完整的工作机制,本次规划成果及其实施影响,可提高联合国儿基会在中国推广“儿童友好型城市”的积极性,并推动相关项目、制度和评估指标体系的建立。 4.现阶段成人主导下的城乡规划编制往往忽视儿童等弱势群体及其空间权利。本规划将儿童作为一个有能力、有权利的独立个体,全面构建了儿童友好的空间体系和全流程的儿童参与机制,有助于引起规划领域对儿童空间权利的重视,促进儿童福祉的提升。 项目构思:规划前期开展了大量的研究,包括国内外儿童权利的认知、CFC的内涵、框架体系、全球经验以及深圳儿童需求特征和城市发展诉求。在此基础上,规划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