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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治理# 昨天我们学习了美国、英国和日本的城市社区治理发展及其治理模式,今天我们来看看国内的城市社区治理。目前我国关于社区治理的研究主要集中在政府与社区关系、居民参与意愿及案例比较分析上,并未形成较为系统的社区治理框架。
香港大学建筑学院城市规划与设计系边防博士、北京大学城市规划设计中心吕斌主任通过对治理理论的研究以及对国内外较成熟的社区治理模式的系统分析,提出我国社区治理的4个重要维度:
(1)参与主体——社区公共事务的决策主体和行动主体,社区治理的基础要素;
(2)管理和组织方式——决定参与主体的参与形式和途径;
(3)相关政策法规——支持社区治理并使其规范化;
(4)资源分配和管理——资源是社区治理基础和重要保障。
在参与主体方面,我国城市社区治理的参与主体主要有六个,分别是政府机构、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社区居民、物业管理机构、业主委员会。我国的社区治理参与主体逐渐向多元化参与主体转变,同时,更多非营利组织开始参与社区治理工作。
在管理和组织方式方面,经过社区建设的探索与发展,我国发展出3中社区管理模式——行政型社区、行政—自治互交型社区、自治型社区。三种模式的主要内容对比如图所示。
在相关政策法规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982年)和《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1989年)规定了城市居民委员会的性质、职能和地位;《民政局关于在全国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2000年)“社区”正式取代“城市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