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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友好城市# #经验要点# 从“一米高度”到全周期治理: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六个关键要点:
近年来,儿童友好城市建设逐步由理念倡导进入标准化、系统化实施阶段。从《城市儿童友好空间建设导则(试行)》及其实施手册,到深圳、重庆、浦东、武汉、上海、三亚等地出台的标准指引,再到三批城市儿童友好空间建设可复制经验清单,相关文件已经形成覆盖空间规划、设施建设、公共服务、儿童参与和运营评价的完整框架。
综合这批规划、导则与实践案例,儿童友好建设可归纳为以下六个方面。
一、建立“城市—街区—社区”三级空间体系
国家导则明确,儿童友好空间应在城市、街区、社区三个层级统筹推进。
城市层面侧重顶层设计和资源统筹,系统完善公共服务、开敞空间、道路交通和安全防护体系;街区层面与15分钟步行生活圈相衔接,重点配置学校、医疗、文化体育、儿童活动中心等设施,并建设连续的慢行系统和儿童友好学径;社区层面则与5—10分钟步行范围相衔接,优先满足婴幼儿和学龄前儿童的托育、游戏、健康与日常出行需求。
重庆、浦东、武汉、三亚等地进一步将这一框架落实到具体空间单元。其共同特点是以儿童日常活动轨迹为线索,把住宅、学校、公园、社区服务设施和公共交通节点组织成连续网络,减少设施孤立布局。
二、以五类空间为适儿化改造重点
现有导则将建设重点集中于公共服务设施、道路空间、公园绿地、校外活动场所和儿童游憩设施。
公共服务设施改造覆盖托育、教育、医疗卫生、儿……